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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效力?

担保合同 2022-10-28 14:4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但若相对人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其会被推定为恶意,而恶意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 你好,担保人有担保的效力的
  •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担保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五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免职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法人组织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 你好,根据《九民纪要》第17条的规定,仅构成越权担保并不直接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判断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效力,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0条(现为《民法典》第504条),区分缔约时相对人是否善意来认定越权担保的效力。缔约时相对人是善意的,构成表见代理,由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反之,缔约时相对人恶意的,则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
  • 这种情况需要进一步看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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