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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打扰您了,我想咨询一下生育津贴的问题

社会保险 2022-10-31 23:3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具体情况详细说一下吧。
  • 您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 关于生育津贴支付的法律规定是: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根据天津市生育保险规定,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的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婴儿的在享受98天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基础上,增加30天生育津贴,也就是说,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均可以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如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 这个你可以具体打电话询问一下具体政策
  • 您好,请具体说明要咨询的问题,便于为您解答。
  • 您好,可以给社保局电话咨询
  • 您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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