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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在银行面签了,对方已付首付款到我的账户,我不想卖了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2-11-01 15:5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你的描述,你属于违约了,建议你谨慎处理,要承担违约责任。
  • 和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对方有权要求你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合同有效的话,需要按照约定履行的
  • 您好!你不想卖了退款!赔偿违约金
  • 按规定,你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不想卖了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买卖义务,或起诉至法院要求卖方及时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期限届满后卖方仍未履行的买方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由卖方无条件退还所有购房款项,一并承担违约赔偿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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