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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下车祸人伤索赔问题,伤者骑电动车被机动车撞到,机动车事故权责,现手术后暂时出院,请问怎么向保险公司索赔呢。伤者81岁,脚腕处三面骨折,胫腓骨骨折,伤处打了钢板,住院期间是一级护理。 现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很少,除了住院费用,我们应该向保险公司索赔那些费用呢?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01 13: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法院诉讼处理。
  • 行为人驾驶机动车撞伤他人的,应当按照以下赔偿项目进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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