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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前男友于2008年购置房产在他名下,2009年和我认识谈恋爱,2016年由于资金紧张,我以二手房的名义买了他的房子贷款给他,2020年分手,恋爱期间我帮他其它渠道多次借款

二手房 2022-11-18 14:3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积极争取 房子在哪里 具体遇到什么问题了
  • 你好,按照你的描述,起诉对方要求还钱
  • 现在对方不愿意房产过户还是怎么呢
  • 分手后应该采取下列措施来追还前男友的借款:
    1、双方之间签订有借款合同或借条的,女方可以此为据,向男方索要还款;
    2、男方拒不还款的,女方可与男方协商还款,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你们之间的事情比较复杂,应当请律师帮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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