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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三年,女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女方不用支付抚养费,可随时探望小孩,现在男的突然要抚养费,这要求合理吗?

子女抚养 2022-11-07 14: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站在法律角度上看,如果男方发生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是有权向女方索要抚养费的,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需要,法律也会予以支持。但如果男方的经济能力并没有变差,仍可以自行负担孩子抚养费,那一般就应该受离婚协议的约束,按照约定来承担抚养义务,不能向女方索要抚养费。
  • 你好,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离婚协议约定不支付抚养费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应该约定女方不分割的夫妻财产作为孩子抚养费。
  • 你好,可以按离婚协议约定拒绝支付抚养费
  • 离婚净身出户还要付抚养费,净身出户并不能免除给付抚养费的义务,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同时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给付抚养费的,子女有要求给付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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