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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11月3日晚上九点半跟别人打起来了,是对方先动的手,现在的话就是检查不出来问题,但是头晕,恶心,想吐,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能不能住院?住院的话算不算是过度医疗?住院费是谁付?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09 18: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生病就是要住院,如果是对方责任导致的,对方承担医药费
  • 需要住院 ,观察一段时间 也是可以的
  • 被别人打伤要住院,没钱看病的,可以先报警处理,警察会要求打人者承担医疗费。因为这本来就是打人者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一部分。如果对方拒绝的,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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