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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手房总价17O万,中介加38万居间费合法吗?居间合同约定是38万,但不是本人的意思,被中价忽悠到了,现向法院提起诉状可以退回多少钱,这么高的居间费法院会支持中介公司吗?

房屋中介纠纷 2022-11-09 11:0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居间费一般是2%,您的已经达到了22%,属于严重过高。建议收集固定好对方存在过错的相关证据材料,后期协商不了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退还。
  • 您好,中介服务费的收取应与其工作量相匹配,并且收费有相关的标准,本案中收费过高,可以要求退回,具体数额要看案件情况。
  • 像这种情况,应具体分析,无法一概而论。
  • 建议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您好,这件事发生在什么时候
  • 因卖方或买方违约导致房屋成交出现纠纷的,中介费不能要回来;因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导致房屋成交出现纠纷的,中介费应当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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