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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不作为,小区所有业主都不交物业费,这是背景。 22年初要收取18年--21年的物业费,没有业主交,物业就把所有人起诉了,我因为没时间应诉就交了。 但还是大多数人不理会不交,我们小区不太大,在镇里,就闹到镇政府了,镇政府出面调节,法院也来现场了解情况,现在还没有判决! 现在物业又贴出个单子,要收取18年--22年的物业费。 我想问,如果法院判决的18年--22年这4年的物业费比我交的18年--21年这3年的物业费少,我可不可以要回多出来的钱并且不用交22年的物业费? 或者我这3年的物业费,比法院判决4年的物业费少,我补齐不够的钱就可以?

业主维权 2022-11-12 21:2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物业费不交在三年的诉讼时效内物业随时可以起诉,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及赔偿损失。不交物业费被起诉的,先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判决业主缴纳,业主拒绝履行的,物业公司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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