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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92年取得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用于盖饭店,后经营惨淡饭店去掉,出租场地。今县政府修路征用,请问佂地补偿多少钱合理,当地耕地䃼偿110000.00元一亩地。92年一93年至今为止没验证。

征地补偿 2022-11-19 15: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询问一下征地部门办理
  • 修路占用耕地按照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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