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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10月25日进入公司,当时我的主管口头告诉我,两个月试用期,在11月7日至11月10日上午,3天半的时间,因为疫情封控没有到公司上班,今天我们公司把在试用期内的所有员工拉进一个微信群里,并发通知说因为疫情封控,所以在试用期内的人,试用期顺延两个星期,我从同事那里了解到

其他 2022-11-19 23: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劳动者维权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后仍不能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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