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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职,没有提前三十天说,跟公司也没有签合同,领导说,离职的话这个月工资没有,这正常吗

讨薪 2022-11-23 09:42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不正常,可以直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不正常,可诉讼解决,如需律师帮助,可到我的页面留言或电联
  •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
  • 你好,如果是有劳动关系,那可以主张正常办理离职手续。
  •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保存相关劳动证明,进行仲裁或者诉讼
  • 不正常的,具体是做什么工作的呢?
  • 员工入职半个月后仍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会有工资。公司需要在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的数额可按双方的约定和员工正常提供劳动的天数来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根据你所陈述的,如果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者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未签劳动合同,还可以自第二个月起要求支付二倍工资,补缴社保。
  • 你好,不合法,可以主张支付工资,一般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 不正常,没有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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