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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离婚协议写了女方没有探视权,男方却在离婚协议上要求的每个月给一千块钱了抚养费,女方没有探视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子女抚养 2022-11-21 09:2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男方限制女方探视的权利,而不履行已方义务。
  • 可以进行协商 协商不好 去法院起诉
  • 不给抚养费有探视权。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抚养费,是权利的放弃;但对方的探视权属法定的,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不能因此剥夺,对方仍有探视权。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探视权跟抚养费都是法定义务,不能协议免除,你可以要求探视孩子,抚养费也是要给的。
  • 男方没有权利干涉你探望孩子。如果对方不给你探望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 你好,探视权是法定权利,不能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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