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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在福建那边买了一双鞋 鞋子延迟半个月左右不发货.然后我说退货 没有搭理我 然后晚上说已经发货了 不能退货了。我说不退了吧就 然后快递到了鞋码不对 那边说让我退回去退款或者换货 我说好 然后退货的钱让我自己出 他们不出 我也懒得计较 我就出了 退回去给我退款就行。然后呢这退回去又半个月了不给我退 也不搭理我 说了一句说我穿过了 脏了鞋子 然后还是液胶了。我拿回来看了看鞋子发错了 我都穿不进去

消费者维权 2022-11-21 20: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店里买的鞋子不想要了,可以和店铺协商退款,一般需要在七天之内提出,同时需要注意的,如果鞋子影响销售的,那么就不得申请退款,比如洗过了,或者存在一些损害等。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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