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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要拆迁,我已出嫁,但户口还在娘家,能享受拆迁款吗?

拆迁补偿 2022-12-15 14:2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外嫁并不是丧失本村村民资格的法定条件,只要外嫁女的户口没有迁出,而且也一直都在尽村民的义务,就属于本村村民,享有和其他村民同等的权利。因此,作为外嫁女,户口没有迁出,是可以享受和其他村民同等份额的拆迁补偿。如果其他村民有安置房,户口在村的出嫁女同样也能获得安置房,任何人不能阻止其享受应得的利益,当然包括娘家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 看各地的政策,现在拆迁分房子一般有2种方案:第一种是按照户口计算的,可以选择拿钱也可以选择拿房子;第二种是按照现有的住房面积计算的,如果是按照现在的住房面积计算的话,就要看娘家人给你怎么分。
  • 可以的 一般是按照户口来安置的
  • 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按户口拆就有份
  • 你好,是可以享受拆迁补偿的
  • 拆迁户口政策出嫁女户口未迁出的能得到补偿款,户口已迁出的不能得到补偿款,户口已迁出的出嫁女如遇丧偶或离婚将户口再次迁回原集体的同能得到补偿款。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您好,按照国家政策来,户口在家才能享受拆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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