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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别人撞伤了,伤者不去医院治疗,去了无法开票的私人小诊所就医,保险公司说这部分无法报销,所以这部分钱应该怎么证明,由谁来承担。

保险赔偿 2022-11-30 19:5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这个由伤者自己承担,因为不能提供正规的发票
  • 您好 这个是需要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的
  • 你好,调解不成可以走诉讼程序解决
  • 法院认定,伤着提供证据证明了
  • 你好,应由伤者自行承担
  • 人身遭到损害,由义务人支付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若受害人因此伤残的,义务人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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