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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因为父亲喂水呛死,医院如果没有在术后起告知义务,像喂水这样的事情的注意事项,是否应付连带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 2022-12-25 21:1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先了解下医疗纠纷的详细情况。
  • 无法协商的,可以去法院起诉。
  • 您好 这个是有连带责任的
  •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合法的告知对象有:
    1、患者;
    2、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 新生儿因为父亲喂水呛死,医院如果没有在术后起告知义务的,医疗机构承担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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