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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满前,承租人口头约定要续租,尚未签订新合同。结果房屋租赁即将到期前几天又说不租了,这算违约吗?押金还能要回来吗?

房屋租赁 2022-12-05 08:2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没有续签合同,也么有约定续签合同的期限,还要看是否有证据证明,一般认为不算违约,押金按合同约定履行。
  • 不算违约,但如果合同约定需要提前一个月说明的,需要对业主承担没有及时说明的责任。
  • 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责任包括没收押金的,就不能要回。
  • 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可以不租,但是签订合同签订时支付的押金出租人可以不予退还。押金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一种惩罚性措施,只有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也就是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才能要求退还押金。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 双方关系就此终结,另找新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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