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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效益不好,裁员一部分后,留下一部分员工放假3个月,每月只发基本生活补助,现有意让员工主动离职,这个可以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8 12: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主动离职没有补偿的。您可查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章、第七章的法条。若还需要帮助,可以咨询我。
  • 你好 是可以要经济补偿的!!!!!
  • 在公司工作十几年的老员工,主动辞职的,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进行补偿。如果是自己主动辞职的一般是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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