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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员工因公受伤,工伤认定4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已满,员工还想延长,还没去做伤残认定,一个多月的时间想请病假,工资怎么算。

讨薪 2022-12-07 14:1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伤情还不能做鉴定,可以申请延长停工期。如果是因个人原因自己没去做鉴定,恐怕计算待遇时不能延长。
  • 你好,员工病假条是医院开具的吗?
  • 工伤中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是按照员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来计算。员工所在的单位应当按月支付给员工,但是员工停工留薪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情况特殊的,则可延长不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工伤人员因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要求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
  • 额 你好 事故发生地是哪里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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