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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在学校不小心碰到另外一个小孩的眼镜,眼镜片碎了,上眼皮划了个口子,缝了几针,已经赔了医药费了,对方要4000块钱的疤痕钱,说以后一定会留疤的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07 11: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可能需要你们自己协商去解决,如果协商成功的话,建议签署相应协议
  • 孩子无意将同学碰伤,应当按照各当事人之间的过错来进行赔偿,父母应当根据其孩子的过错程度依法赔偿给对方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你好,可以双方根据医院的诊断和医嘱处理,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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