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姑妈可以领养我小孩吗?

收养 2022-12-08 1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收养人 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2、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2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但是,是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不到亲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不受该条件的限制。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30岁。6无配偶者收养异姓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但是,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的,不受此项限制。根据你的描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未办理登记的,收养不成立。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 你好,正常办理领养手续即可
  • 收养人收养孩子的条件:
    1.收养人年满30周岁,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桂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