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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必须为聘用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解除聘用合同后,多年前未交的社保补缴和公积金补缴是否需要以现金形式补偿给本人?

社会保险 2022-12-14 23:0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住房公积金不是必须购买。社保可以要求补缴,补缴不能的情况之下可以协商补偿
  • 未交的社保补缴和公积金补缴不得以现金形式补偿给本人
  • 你好,不是必须的,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确定
  •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规定必须为员工缴纳的,但是用人单位要属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范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目前关于公积金虽然规定了,但各地执行不严。如补缴法律并并允许以现金补给个人,但双方可私下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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