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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协议上房产没有写明归属,但是为婚前财产,目前卖房遇到阻碍,请问如何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9 14: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仍归购买房子的夫妻一方所有,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可以通过签订协议或者起诉方式,确认该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然后再进行出售。
  • 起诉对该处财产做出分割或确认,持判决书及生效证明可办理买卖过户。
  • 夫妻双方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时一般是不予分割,仍归购买房子的夫妻一方所有,因为婚前房产一般是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不分割夫妻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房产婚后加配偶名字的,则该房子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分割,不能就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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