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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想咨询下,我是做行政兼出纳工作的,还在试用期内,公司签订有试用期合同,但没有盖章,日期也没有写,最重要的是合同没有给到我,前几天已提出书面辞职。现在刚好父亲住院,需照顾家里人,公司也一直拖着,公司的大门钥匙在我着,我想不要这10几天的工资辞职不干了,不知这样会不会给对方告?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2 17:4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们公司现在有找你吗,给公司造成损失了吗C
  • 可以直接去申请,予以主张赔偿。
  • 你好!你可以要求结清工资的。
  • 您好,请问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呢
  •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发放工资的
  • 辞职是在试用期的,老板不批,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此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获得用人单位的批准。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试用期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您好 劳动合同无论是那一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劳动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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