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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我骑车闯红灯被车撞的情况下,我这边保险公司是不是不赔付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3-02 16:3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一、发生交通事故,最重要的是取得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上会认定事发经过、划分各方责任。二、交强险限额内部分,可以赔付;超过限额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赔付。具体来说就是:(一)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部分,可以赔付。因为交强险赔偿是有限额的,而且区分有责和无责两种情况。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1、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2、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二)超过交强险限额的,由对方车辆保险在商业险范围内按照双方责任比例,进行赔付。(三)没有商业险或者仍然不足的,由对方车辆驾驶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 你好,看责任认定,如果全责的话不赔付,对方交强险有个无责赔付也是比较少
  • 你好,也是有无责赔付的。事故认定书拿到没?
  • 购买的什么保险?交警怎么划分责任比例的?
  • 保险公司也是需要进行赔付的
  • 闯红灯的,保险公司同样会进行理赔。一般情况下,会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是,若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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