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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17年7月份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又签订了3三合同,现在面临公司长期加班公司了并且没有加班费的情况,我想主动解约,劳动合同还未到期,请问通过怎么离职我才能拿回公司赔偿金?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24 08: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员工辞职,公司也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补偿,公司不给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 自己主动离职没有任何补偿或赔偿。
  • 劳动者在合同到期时离职,如果是公司不续签或者公司降低待遇而致使员工不续签的,公司不要支付赔偿,但要支付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保持或者提供条件,而劳动者自己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的,那么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要证明加班没有加班费,搜集证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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