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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买房时交了车位定金一万,只开了手写票据,没有任何纸质的协议。请问构成:定金是实践合同,自交付起成立。这一条法律责任吗?

票据纠纷 2022-12-17 18: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已经交付定金的情况下,即发生定金的法律效力。
  • 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既然没有交,那证明这个定金约定不存在
  • 签订合同时,收取定金的收据有法律效力。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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