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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状中原审第三人如何列明

刑事辩护 2022-12-20 10: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上诉状第三人的列明方式:
    1.民事诉讼中第三人包括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原审中,一般是为了查明案情或者与案件有牵连才参加诉讼的。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被要求承担民事责任的时候才有上诉权,也才可能被上诉。
    如果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起上诉,那其地位是上诉人,要注明原审第三人;如果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被原审原告上诉的,其地位就是被上诉人,注明原审第三人;如果是原审原告上诉或者原审被告对原告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直接列为原审第三人。
    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原审中,是通过提起诉讼参与到本诉中去的,地位相当于原告。
    如果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服一审裁判提起上诉的,其地位是上诉人,注明原审第三人;如果是原审被告不服,并对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起上诉的,其地位是被上诉人,注明原审第三人;如果是原审原告或着是原审被告对原告不服提起上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直接列为原审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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