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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要咨询一下,我在结婚前,给男方拿了钱,现在不过了,我能要回来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2-04 14:1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当时是借款,是可以要回来的。需要有证据
  • 你好,借款可以要回,可以起诉
  • 有权要回,这种情形是一般发生在丈夫擅自处分夫妻的共同财产,妻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在知晓后是具有要求小三返还的权利的。如果丈夫是将其个人财产赠送给小三,妻子对于这部分财产没有处分权,无权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需要区分是赠与还是垫付款,属于借贷,到底是什么性质的钱款来往。
  • 如果是少量的财物,应当视为在双方交往中对男方的赠与,如果财务数量较大,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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