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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和后续拆迁之间的关系

拆迁补偿 2023-01-01 1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们是不是在村内集体流转的。
  • 可以据此申请,确定赔付。
  • 拆迁补偿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不可以单独转让。但是可以在转让房屋时转让。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第五款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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