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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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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30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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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纠纷

发生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是:首先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乡人民政府解决;对乡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房屋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对房屋进行变动。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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