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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2022年12月10日完成全部工程并后提出竣工验收申请,2022年12月15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没有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期如何计算?

拖欠工程款 2023-01-01 18:0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陈述,除合同对工期另有约定外,2022年12月10日应为工期的结束日,超出约定工期的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
  • 直接按照实际的验收,确定期限。
  • 您好,需要看你合同和现实情况
  • 工程合同中的竣工日期的认定是如果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竣工日期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 工程合同中的竣工日期的认定是如果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竣工日期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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