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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村土地快征收了,我二姐户口已迁出了,我小孩老婆户口都在,小孩老婆有土地补偿费吗

征地补偿 2023-01-12 17: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是有的。拆迁补偿的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具体办法,原则是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于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占地的农民朋友也可以选择一次性补偿的方式,政府会将补偿款一次性给予农户。《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 按照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处理
  • 按当地的土地征收政策
  • 土地补偿费一般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土地补偿费是用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是用地单位对失去土地农民的补偿,是对一方婚前承包土地的延续,不同于男女婚后一方接受赠予的财产性质,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应归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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