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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河南省平煤集团(现简称为中平能化)十矿劳动服务公司下属小厂的一名集体制职工(2007年元月办理正常退休)。在1994年7月23日下午骑自行车去厂里交货款的途中发生车祸(当时本人从事销售员工作)。由于出事后只顾着医治外伤,所以也没有对身体进行全面检查,而且由于不懂医学,伤也没有得到合理的治疗,落下了一辈子的残疾。1996年厂子转产后本人无法从事原工作,而且单位也没有安排本人从事身体所力所能及的工作,所以本人没有上班。在此期间单位不考虑本人是因公出的车祸,以至于连生活费都不支付,更别提所谓的工伤待遇。本人多次和单位交涉无果,想到了劳动仲裁和法院判理。可是这条道路一走就走了十二年,始终得不到公平公正的解决。2000年平顶山市劳动鉴定为六级伤残,2002年平煤集团鉴定为五级伤残。由于工伤引起的后遗症在不断的发生变化,在2005年、2006年本人又提出了伤残鉴定,要求对变化的伤情进行鉴定。但是鉴定结果不仅没有尊重事实对我的伤情进行真实鉴定,反而把我原来较为重的伤情又鉴定为九级伤残。本人不服,于2006年4月接着申请复查,结果更正为七级伤残。对于重新鉴定的结果,本人欲哭无泪。因为伤情越来越重才提出的鉴定申请,却越鉴定越和事实相反,越鉴定伤情反而越轻。2007年元月我因为到了退休年龄,而且工伤鉴定一直得不到公正鉴定,无奈的按正常退休手续办理了退休。同年3月单位通知不服鉴定结果的可以重新申请鉴定,我又重新提出鉴定却被单位退回。省工伤处出定了我退休不给鉴定我多去找不接申请材料请给帮助。

其他 2009-07-27 10: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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