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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做兼职也就是临时工,工资是日结的,但在干活的过程中,给老板叫去做别的一点事,做着就给东西打到右眼上一点的皮,弄了一道伤痕,打的右眼现在也大不如左眼了,应该是当时打的,请问我可以找那个老板评理吗?受法律保护吗?又法律效用吗?

调解 2012-04-12 19: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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