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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22年6月份已经注销公司, 22年9月份与我个人签订装修合同,施工进行到一半,现在烂尾了,几个项目没有做,施工质量也不行,找人电话不接微信不回, 请问这种可以按合同诈骗报警么?毕竟他用已经注销的公司公章与我签约

装修纠纷 2023-02-13 13:4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属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如果对方违约,你有权起诉要求对方履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 刑事案件要考虑很多因素,你的很难构成。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办案的思路和办法
  • 您好!对方涉嫌欺诈,给您造成严重损失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报案。
  • 你好 这种可以按照合同诈骗报警的
  • 可以按合同诈骗报警,必须滴
  • 装修合同诈骗可以到所在地的经侦大队报案。立案的条件为:一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欺骗对方的故意;二是客观上实施了一定程序的欺骗行为;三是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觉签订了合同;四是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使对方当事人蒙受经济损失。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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