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我公司从事空调销售,今年1月份,隔壁一家单位的空调(非我公司销售的)坏了,让我公司修理,我公司为该单位介绍一修理工,一切事宜由他们双方谈,我公司不插手此事,仅仅为他们介绍一下。后来,维修工在修理过程中摔伤,医药费五万多元。现维修工向人保局申请工伤认定,人保局已受理并通知我公司限期举证,我公司如何举证证明修理工与我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谢谢!

其他 2012-04-12 15: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这就要求一个工司平时管理好应该由用人单位掌握的证据,这样才能在劳动争议发生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该注意的证据:员工入职记录,本单位职工的出勤记录 单位工资发放时的财务报表等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梧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