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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十级私了只让公司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要,然后一直在公司工作可以吗?

工伤索赔 2023-02-13 14:19 人浏览
共17位律师解答
  • 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 讼,根据工伤等级要求其赔偿,如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涉及未签劳动合同、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也可一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 是什么企业呀, 民营企业辞退你不可控,, 这些不是应该获得的吗, 要了就不能在企业继续工作了吗
  • 您好,一次性赔偿,我个人建议您应该要,可以和领导协商工作的问题
  • 你可以继续留在公司,等你离职时候发另外两个一次性
  • 您好,可以的,但是您需要考虑到后续在公司的发展
  • 您好,如果私了的话 您和公司签协议即可。
  •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建议按照工伤赔偿主张
  • 您好,给您多少钱,您要跟公司协商
  • 您好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合同即可
  • 那么公司说明具体赔付金额了吗
  • 您好,您可以和公司进行谈判
  • 您好,可以继续在公司工作
  • 法律分析:职工构成工伤十级伤残,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即离职)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私了是可以的,有没有工伤保险,有保险钱都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只有一定性就业补助是用人单位支付。有保险的话,不用放弃一次性医疗补助。
  • 您好,双方达成一致,一般是可以的。
  • 您好 您这边是想问伤残赔偿是吗
  • 这个可能看您自己意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工伤案件中,仲裁机构和法院在无特殊情况之下一般都会支持。但是您和公司私下协商,而后继续留在公司这样的做法也是没问题的。可是在谈判中适当争取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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