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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卖淫被抓收容教育半年,现在还能当生活老师吗?

刑事拘留 2023-02-04 18: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 这个需要看单位的制度的
  • 收容教育属于一种行政强制教育措施,不是刑事羁押措施。卖淫、嫖娼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于卖淫、嫖娼人员,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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