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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有一处共同房产,正在还贷,因男方出轨签署的放弃协议贷款继续由男方还款,离婚时具有法律效益么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2-09 11: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贷款部分,就应当认定为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还贷,不需要考虑还贷资金来源于哪一方的收入,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的所有人对于这一部分应当给予配偶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
    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作出特殊约定,那么期间产生的工资、投资收益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因此,即使用你妻子的账户还放贷,也是在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置。
  • 你好,只要是婚后有还款行为,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是分手也要房产归属问题的没有得到房产的需要支付应付款,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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