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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离婚可以撵走现任丈夫搬出婚前女方的房子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14 01: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有一方赖着不走是违法的。但是是否违法存在着一个前提,双方如果已分割好房产使用权的,对方赖着不走,属于不履行离婚协议或是法院判决的违法行为,当事一方可以通过申请法院来强制执行。
    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在离婚时办理完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那么房子就有了新的主人,如果另一方拒绝搬走,是侵犯了房屋所有人的财产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已经确定了房产的居住或者使用权。那么另一方不离家的行为,明显是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当事人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离婚后没有房屋所有权一方不肯搬出去,另一方可以先跟对方好好的沟通,如果对方拒绝沟通又不履行的话完全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应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婚前房子有权赶走老婆。如果该房子只归男方一人所有,即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也由男方一人出资购买,因男方对该套房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有合法处分的权利,所以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男方有权将女方赶走不让女方在此居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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