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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过世妻子有丈夫写的自书遗嘱妻子要把房产过户自己名下需要什么手续

遗产继承 2023-02-10 23:3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 需要看该遗嘱是否符合法定生效的条件

  • 丈夫去世房产过户给妻子的新规定如下:
    1、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2、房产为共同财产的,其房产丈夫只具有一般的所有权;
    3、此情形下房产过户依法一般是不需要缴纳契税的等。
  •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过户手续是:
    1、如果有遗嘱,那就先按照遗嘱分配房屋,没有遗嘱就和其他继承人协商分配房屋;
    2、确定房屋的所有权之后去办理继承公证;
    3、取得公证书之后带着身份证和房产证去管理部门申请过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可以办理公证,如无法办理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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