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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写一切夫妻共同财产归女方所有,没有具体指出是哪些财产,有效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2-16 09:1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1、根据《最高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属于概括性的财产归属约定,没有强迫的行为,属于有效。
  • 你好,是有效的,但是没有列明财产明细,容易有纠纷。
  • 你好,协议如果是双方自愿签的,当然有效。
  • 离婚协议要离婚登记后才生效的。
  •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书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这样写:
    1、双方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平均分配,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双方只需要将各自分得的财产写清楚;
    2、双方还可以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不分得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协议中处理了家庭共有财产一般是有效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协议书中约定处理的家庭共有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对方对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表示认同并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双方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书开始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夫妻的财产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已经做出书面的协议,那么离婚的时候双方应当遵守约定执行。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期间所经营获得的财产,双方的工资和奖金也是包括在共同财产内的。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若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对财产分配事宜作出约定,应当遵守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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