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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唯一住房能拍卖吗?

房屋买卖 2023-02-13 10: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查封或者拍卖,但法院必须要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 唯一住房满足法定情形可以拍卖。被执行人的子女有自己名下的住房,可以到子女的房屋居住的;被执行人转移房产,妨碍执行、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房屋太奢侈豪华,超过生活所需的标准的,以上三种情形人民法院均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查封拍卖。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法律分析:宅基地上的房屋通常是当事人的唯一住房,不能拍卖。农村宅基地一般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使用主体特定,即特定的宅基地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只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二是法律规定取得方式的单一性和取得方式多样性冲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唯一住房满足法定情形的可以进行拍卖,具体如下:
    1、被执行人的子女有个人名下的住房,可以进行拍卖,当事人可以到子女的房屋居住的;
    2、被执行人转移房产,妨碍执行、逃避债务的,也可以进行拍卖;
    3、被执行人房屋太奢侈豪华,超过生活所需的标准的,唯一住房也可以进行拍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或者不宜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的除外。
    第三条
    网络司法拍卖应当在互联网拍卖平台上向社会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司法拍卖流程是什么
    1、到房管局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房子产权;
    2、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的价值实行价格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后,按照评估报告,决定拍卖保留价;
    4、委派拍卖机构对房屋实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机构动员执行;
    5、没人竞拍或是拍卖不成功的,法院能够在首次拍卖保留价的根基上减少10%至20%,第二次委派拍卖公司实行拍卖;
    6、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断,明确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7、第二次拍卖依然失败的,法院能够在此基础上再跌价拍卖。对房子的拍卖,最多能够实行三次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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