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企业破产欠我行贷款无法收回,利息计算是否停止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2-14 00: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2、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 主债务人破产后停止计息的原则不及于保证人,即使债权人的本金在破产程序中已得到清偿,保证人仍应按照保证合同对债权人的利息承担保证责任直至债权完全清偿之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 债务人破产后,违约金不计算利息。在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但是需要提供相应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 公司破产了,其所欠的高利贷还是要还,但是只需要偿还本金和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不需要还。如果借款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额四倍,超过部分属于高利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白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