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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合伙开店,两个人退出,另一个人继续经营店铺的情况下,需要退还合伙人的股份吗?全退还是?

合伙企业 2023-02-15 08:0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何退还应由三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
  •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 合伙经营退股如下: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退股财产退还方式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确定或由全体合伙决定和退伙人的持股比例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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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经营退股如下: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退股财产退还方式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确定或由全体合伙决定和退伙人的持股比例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三人合伙做生意退股,在退股时应当退还入伙时的资金数额,如果合伙人退股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的,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合伙人退股应当符合退股的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首先应当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合伙人退伙时应当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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