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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第一认前夫有个孩子,孩子跟他'法院判每800元抚养费,中间有两三年没给他,中间我也找了第二认对象但生活了4年我又离婚了,也有了个孩子孩子跟我,我一个人带着这个孩子再去支付800元生活费我支不出,所以我每月他400百现在第一任前夫不原意,非让我支付每月800百还有前几年欠的那些我和第二认前夫有套房这房子还有

子女抚养 2023-02-17 13: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个有什么疑问么?接受后果的话,你可以不履行判决。

  • 男方有房子的情况下,不给抚养费的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迫使对方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一、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为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的较多。
    二、不抚养孩子一方不因支付了抚养费,而免除将来孩子需要正常、合理的大额支出。
    三、另外,离婚案件还涉及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承担、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承担、婚姻过错赔偿、一次性经济帮助等法律问题。
  • 法律分析: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的;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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