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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又舍不得放手,请问离婚后可以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吗

子女抚养 2024-04-22 17: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为你提供帮助
  • 法律分析:离婚后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要回的方式包括协议和诉讼两种。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是子女主动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当对其另行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获得小孩抚养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争取: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优先抚养;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优先抚养;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孩子抚养权要这么争取:
    1、当事人可以拿出证据证明对方对孩子有过不规行为,孩子不适合再跟对方生活;
    2、当事人可以证明自己比对方更有经济能力,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有助于孩子成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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