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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方面问题

保险赔偿 2023-02-24 13:3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能详细描述一下您的问题吗
  • 医疗事故构成的要件如下: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行为主体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行为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
    4、患者人身损害与主体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有以下构成要件:
    1、构成主体应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
    3、医务人员主观上存在过失;
    4、患者因此遭受人身损害。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构成的要件具体如下:
    1、主体要件为合法的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行了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的行为;
    3、直接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
    4、患者受到了人身损害且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要根据造成伤害的程度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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